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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优秀共产党员与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6-19  作者:贾艳敏   文章来源:公共课教学部 点击:

公共课教学部党支部党员:

为庆祝建党98周年,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弘扬正气,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全面推进全局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经研究决定,“七一”前夕,在全局范围内开展评选优秀共产党员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

1.对党绝对忠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

3.清正廉洁,品德高尚,敢于担当、积极工作,业绩显著,在推进教育体育民生事业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名额分配

评选名额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分配,我支部优秀党员名额为2名;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名额为1名,由党支部负责组织推荐。

三、工作要求

1.评选优秀共产党员是全局党建工作的一件大事,各党员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质量。

2.严格掌握标准,好中选优;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提高工作透明度。

公共课教学部

2019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