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系部、社会各界人士(或单位):
《神木职业技术学院章程》自2018年5月分立办学时经陕西省教育厅批准以来,在依法治校,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了重要基础性作用。目前,学校进入新发展阶段,需要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与时俱进对学校章程予以修订,根据陕政教督办〔2023〕4号和27号文件精神,我校已于2023年4月份启动了章程修订工作,8月底初步形成了《神木职业技术学院章程(修订)》(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集思广益做好章程修订工作,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教育部第31号令)、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启动新一轮高等学校章程修订工作的通知》(教政法厅函〔2021〕17号)文件精神和陕西省委教育工委相关工作要求以及《神木职业技术学院章程》中章程修订的有关规定,现将征求章程修订意见建议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意见建议征求对象
全校各部门、师生;离退休老同志、广大校友;关心支持神木职业技术学院事业发展的相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9月15日。
三、征集方式
如有关于《神木职业技术学院章程》修订的宝贵意见或建议,请于2023年9月15日前填写《神木职业技术学院章程》修订意见和建议征集表(附件2)。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个人形式,也可以单位汇总的方式进行反馈。
电子版征集表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847607423@qq.com;如反馈纸质征集表,可邮寄或送交至以下地址:神木市滨河新区学苑路1号行政楼324室,电话:(0912)8513031,联系人:刘老师
感谢您对神木职业技术学院事业发展的关心支持!
神木职业技术学院
章程修订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5日
附件1:神木职业技术学院学院章程(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神木职业技术学院章程(修订)》(征求意见稿)修订建议征集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