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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学实验实训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28    点击数:

各系(部):

近期,高校实验室安全事故频发。12月4日,西安交通大学兴庆校区一国家重点实验室在进行熔融盐传热实验过程中,高温熔融盐飞溅引起明火而发生安全事故,造成2名校外参与实验人员伤势严重,本校2名教职工、2名学生受轻伤。12月26日,北京交通大学东校区2号楼实验室内学生进行垃圾渗滤液污水处理科研试验时发生爆炸,造成3名参与实验的学生死亡。这两起事故再次为我们敲醒了实验安全的警钟。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实验实训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全校师生对实验实训规范操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安全责任意识,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坚决防止发生各类安全事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安全认识,抓好责任落实

各系(部)要切实提高安全认识,深刻认识加强高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视,树立红线意识、隐患意识,增强安全责任意识,把责任扛在肩上,把工作落到实处。要广大教师严格遵守实验室管理制度,引以为戒,强化措施,严防、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校园安全稳定,营造平安和谐校园育人环境。

二、实验实训安全注意事项

1.实验教学过程中教师要熟知实验室安全规章制度。

2.实验指导教师严格指导学生进行正规操作,实验过程中加强管理。

3.不得在实验室饮食、储存食品、饮料等个人生活物品;不得做与实验、研究无关的事情。

4.整个实验室区域禁止吸烟(包括室内、走廊、电梯间等)。

5.未经实验室管理部门允许不得将外人带进实验室。

6.熟悉紧急情况下的逃离路线和紧急应对措施,清楚急救箱、灭火器材、紧急洗眼装置和冲淋器的位置。铭记急救电话119/120/110。

7.保持实验室门和走道畅通,最小化存放实验室的试剂数量,未经允许严禁储存剧毒药品。

8.离开实验室前须洗手,不可穿实验服、戴手套进入餐厅、图书馆、会议室、办公室等公共场所。

9.保持实验室干净整洁,实验结束后实验用具、器皿等及时洗净、烘干、入柜,室内和台面均无大量物品堆积,每天至少清理一次实验台。

10.实验工作中碰到疑问及时请教该实验室管理员,不得盲目操作。

11.做实验期间严禁长时间离开实验现场。

12.晚上、节假日做某些危险实验时室内必须有二人以上,以保实验安全。

神木职业技术学院实训-继教处

2018 年 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