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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印发《教学工作委员会章程(修订)》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  作者:张美琴  发布时间:21-04-21 14:14  访问次数:

神木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印发《教学工作委员会章程(修订)》的通知

各处(室)、系(部):

现将《神木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章程(修订)的通知》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神木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3月29日

神木职业技术学院

教学工作委员会章程(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及管理,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与办学水平,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对《神木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章程》(神职院发〔2018〕64号)进行修订。

第二条 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教育部及学院有关规章制度制定。

第三条 教学工作委员会在学院党委领导下履行本章程规定的主要职责,旨在指导和推动学院的教学管理工作,研究和决定学院教学管理工作中的一些重大问题,促进学院教育事业的发展。

第二章 组织机构

教学工作委员会实行委员制。设主任委员1人,由学院院长兼任;副主任委员1~3人,其中1人为常务副主任委员,由主管教学副院长兼任;委员15~23人,由相关的职能处室负责人和系(部)负责人组成,院长办公会审定,由学院聘任并颁发聘书。教学工作委员会设秘书处,秘书处设在教务处,秘书长由教务处处长兼任。

教学工作委员会实行任期制,每三年换届一次,每次调整人数一般不超过全体成员的二分之一,以保证委员会工作的连贯性,每届任期内可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并提出增补名单,报院长评选。

教学工作委员会委员聘任条件:

1.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热爱学院及教育教学工作,责任心强,工作态度认真,有奉献精神。

3.教育教学理论功底深厚、熟悉国家地方教育政策和法规。

4.主持或参与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训基地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教学信息化建设中的某项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的一线教师或具有丰富管理经验的教学管理人员。

5.原则上应具有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第三章 主要职责

第七条 教学工作委员会委员应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研究国内外高等职业院校的先进办学经验和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趋势,为学院建设和发展提供决策咨询,有积极向院长和院长办公会议就学院教学工作提出建设性建议的职责。

第八条 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对全院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师资队伍建设、重大教学项目建设、教学改革等)有关业务工作进行咨询指导和审议。

第九条 监督指导全院教学工作。对完善学院教学管理制度体制和教学管理措施提出建议并参与决策;对加强学院的教风和学风建设提出具体意见。

第十条 审议重大教学研究项目,修订学院教学发展规划,鉴定重要教学成果。

第十一条 定期或不定期听取各系部教学工作汇报,对教学工作状态评估。

第十二条 协助院领导及有关业务部门制定教学工作规划,对学院教学改革的重大问题提供专家论证意见。

第十三条 对学院教师队伍建设、教学研究和教学活动提出各种建设性建议。

第十四条 监督指导学院教学工作和各项教学建设项目的执行情况,对学院教学经费的调拨、使用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五条 对教学质量控制体系的建设提出建设性建议。

第十六条 完成学院交付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四章 权利和义务

第十七条 就其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提出建议、意见、答复和咨询。

第十八条 按时参加学院召集的有关会议,不得无故缺席;特殊情况向教学工作委员会主任请假。

第十九条 在有关会议上有充分研讨教学相关学术问题的权利,有充分发表意见的权利,有充分行使表决的权利。

第二十条 教学工作委员会必须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会议纪律,研究、审议或审定需要保密的事项,不得向外泄露。

第五章 工作制度

第二十一条 教学工作委员会审议或评定事项决议,若需要通过表决形式决定,则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表决时,到会委员人数不得低于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以超过全体委员人数半数以上支持为通过。

第二十二条 例会制度。教学工作委员会全体会议在教学工作委员会主任主持下,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研究学院教学方面工作,如教学工作委员会主任因故不能主持,可委托教学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主持。

第二十三条 临时会议制度。根据工作需要,教学工作人员如需开展临时会议,到会委员人数达到三分之二(含)以上即可举行。

第二十四条 委员增补制度。教学工作委员会委员如多次(每学期三次以上)因事、因病不出席会议,经委员会半数以上委员同意,可取消其委员资格,由秘书处按条件遴选其他人选,由教学工作委员会主任聘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教学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执行,原《神木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章程》(神职院发〔2018〕64号)同时废止。

神木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3月29日

神木职业技术学院

第二届教学工作委员会推荐名单

为适应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加强教学管理、深化教学改革,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神木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章程》的要求,依照学院目前教学的实际情况,现将第二届教学工作委员会名单推荐如下:

主任委员:艾国

副主任委员:李建法 王宝生

秘书长:刘文伟

委员:李增生 王武林 邱长存 代创伟 田志雄 邓仲勋 刘强 王笑 张峰 任宝利 贾晓霞 高彩琴 白韡 尚秀全 余智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