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首页

关于开展第八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10-09 08:47 访问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职业教育工作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要求,持续推进现代职业教育发展,弘扬黄炎培职业教育思想,中华职业教育社决定在全国职业教育战线开展第八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评选表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致中华职业教育社成立100周年贺信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弘扬黄炎培职业教育思想,充分发挥导向作用,展示职业教育战线先进典型的精神风貌,展示职业教育工作者取得的丰硕成果和显著成绩,为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做出积极贡献。

二、评选范围

符合国家基本办学设置标准的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成人中专)、高职高专及技师学院、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和应用型本科院校及其书记、校长、教师,培训机构以及支持促进职业教育发展并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三、奖项设置及名额

为充分发挥树典型、学先进的激励作用,第八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共设立四个奖项:

(一)优秀学校奖50个(中职类25个,其中技工类5个;高职类18个,其中技师类4个;本科类3个;培训机构类4个)。

(二)杰出校长奖50名(中职类25名,其中技工类5名;高职类22名,其中技师类5名;本科类3名)。

(三)杰出教师奖100名(中职类46名,其中技工类7名;高职类46名,其中技师类7名;本科类8名)。

(四)杰出贡献奖(不超过8个)。

四、组织领导

(一)黄炎培职业教育奖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

全面负责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领导,把握评选表彰工作的方向和原则,批准获奖名单。成员由教育部、人社部、中华职业教育社有关领导担任。

领导小组下设评审委员会、监督委员会。

(二)评审委员会

主要职责是审定评分结果,提出获奖名单(草案)。成员由教育部、人社部、中华职业教育社、职业教育研究机构领导和知名职教专家等组成。评审委员会成员可推荐杰出贡献奖名单提交评审委员会审议。评审委员会下设专家评审组。主要职责是根据各奖项评审标准,对所有奖项的申报单位和个人进行评审。

(三)监督委员会

主要职责是对评审过程中是否存在违规、违纪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公示期间的异议及投诉,组织调查、核实并处理。

(四)设立评选表彰工作办公室

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评选表彰工作办公室,设在中华职业教育社社会服务部。主要职责是评选表彰工作的日常联系、实施与协调等工作,保障评选工作顺利进行。

五、评选流程

图片

(一)申报

1.曾获得过黄炎培职业教育奖的单位和个人,应至少间隔3届方可再次申报。即获得过第五、六、七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本届奖项。

2.每所学校申报优秀学校奖和杰出校长奖只能二选一,申报杰出教师奖不超过2人,书记、校长不得申报杰出教师奖。

3.申报单位和个人需填写相应申报表逐级审核签字盖章后报省级职教社审核。申报者在申报期间,遇到资料填报提交等相关问题,可拨打本省级职教社咨询电话。

4.各申报单位及个人申报时需按照要求提交综述材料,连同申报表及相关印证材料(对照评审标准体系形成目录)以PDF格式一同报送。

5.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申报要求经所在单位政审盖章同意后将相关申报材料报送当地省级职教社,具体要求以省级职教社要求为准。

(二)省级推选

推荐杰出贡献奖单位和个人只能二选一,推荐总数不超过1个(人)。推荐优秀学校奖、杰出校长奖、杰出教师奖人选中特别优秀的也可同时推荐杰出贡献奖。各省推荐数量不得超过推荐名额限制。

各省级职教社负责组织本地区职业院校开展评比表彰及推荐工作。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7日18:00,逾期未报送的视为放弃。

(三)专家评审

评选办公室在评审专家库抽取评审专家组成若干专家评审小组,对各省级社推选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四)生成候选名单

按照获奖名额的120%,生成候选名单,报评审委员会审定。

(五)复审

评审委员会按照区域平衡、民办院校公办院校平衡、职业类院校和技工技师类院校平衡等原则进行复审,产生获奖名单(草案),报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六)终审

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获奖名单,进行公示。

(七)正式下发表彰决定

获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由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签发表彰决定。

(八)召开第八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颁奖大会

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关于港澳台及海外名额和流程,另行通知。不占用现有名额。

六、工作要求

黄炎培职业教育奖是由中华职业教育社创立,经中共中央、国务院专项审核通过,是职业教育领域唯一保留的全国性专门奖项,得到了职业教育战线广大教育工作者和广大教师的广泛关注和高度重视。各地职教社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推荐和评审工作应注意群众性和民主性,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进行,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一)要严格坚持标准。各地职教社要根据本通知要求,及时转发文件,认真组织本地区的推选工作。一是应建立完整的组织架构。省级社的评比表彰或推选领导小组组长一般由省级社主任担任,副组长及成员一般应包括教育、人社以及本省职业教育领域知名专家学者等。二是执行全国统一标准,特别要严格按照各奖项评选条件遴选、评比、推荐。三是评比或推荐工作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推荐名单必须在本地区公示后方可生效。

(二)要做好组织实施。主动向本地统战、教育、人社等部门沟通协调,争取联合开展本级黄炎培职业教育奖的评比表彰工作,为推荐工作打下坚实基础。要加强与相关机构密切合作,特别要广泛而主动地联系本地区职业院校,争取最大多数院校的积极参与,确保本地区的评比表彰以及推荐候选名单具有代表性。

(三)要坚持推优和兼顾平衡相结合的原则。各省级职教社推荐单位及个人过程中应兼顾中职、高职、本科等办学层次,应注意推荐技工技师类学校、民办职业院校的院校长和教师,同时兼顾女性和少数民族,做到统筹兼顾、科学合理。

(四)要积极做好宣传。各级职教社要认真做好第八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评选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广泛宣传,争取院校的积极参与,提高本地区的申报数量和质量。以奖促学、以奖促教,通过评选表彰,树立典型,弘扬黄炎培职业教育思想,为推动我国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3年度“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23年陕西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暨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培训报名及工作安排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