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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中心报名公告
来源:实训处 作者:李严妮 发布时间: 2022-03-23 16:04 访问次数:

2021年,根据国家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提出要大力加强高技能人才培训养,要大力加强技能人才培养的精神,经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我校成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机构,服务社会人士、在校大学生等,共设有汽车维修工、化工总控工等17个职业(工种),具体事项如下:

一、认定职业(工种)

序号

职业名称

职业代码

级别

1

商品营业员

4-01-02-03

5、4、3

2

收银员

4-01-02-04

5、4、3

3

客房服务员

4-03-01-02

5、4、3

4

中式烹调师

4-03-02-01

5、4、3

5

中式面点师

4-03-02-02

5、4、3

6

西式面点师

4-03-02-04

5、4、3

7

餐厅服务员

4-03-02-05

5、4、3

8

工程测量员

4-08-03-04

5、4、3

9

汽车维修工

4-12-01-01

5、4、3

10

化工总控工

6-11-01-03

5、4、3

11

矿山救护工

6-16-01-12

5、4、3

12

车工

6-18-01-01

5、4、3

13

钳工

6-20-01-01

5、4、3

14

锅炉运行值班员

6-28-01-01

5、4、3

15

发电集控值班员

6-28-01-05

4、3

16

电工

6-31-01-03

5、4、3

17

化学检验员

6-31-03-01

5、4、3

二、报名条件

本次报名只针对企业员工,需以企业为单位,单一职业(工种)满30人方可开班培训考试。具体条件如下:

1.初级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①本职业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②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2.中级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①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②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③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④取得劳动保障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3.高级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①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②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工作7年以上;

③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④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三、颁发证书

考生通过培训后参加考试,理论成绩与实操成绩均为合格,颁发职业说明: 企业鉴定技能等级证书。

四、预报名方式

1.扫码进行信息登记

2.报名准备资料:

(1)报名人员花名册;

(2)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中心认定申请表(纸质版);

(3)身份证复印件(纸质版);

(4)毕业证复印件(纸质版);

(5)单位的工作岗位证明(证明相关专业工作年限,需有单位公章和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6)提供电子版2寸白底证件照,证件照图片格式为JPG(电子版+纸质版)。

3.联系方式:

办公室电话:0912-8512466,周一至周五8:00—17:30;

联系人:白晓坤,13239297673;

QQ群:1009297447。

4.技能人才网:http://pjjg.osta.org.cn/detail/26123detail.html

本招生简章长期有效。

上一条:关于组织2021-2022-2 学期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报名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公布神木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实习管理工作(监督)投诉电话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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