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互动空间 >> 好书点评 >> 正文
好书点评

《月亮与六便士》

总访问数: 发布日期:2021-04-23 00:00 字体大小: [打印]

                                                                                     

 (英)毛姆(W. SOMERSET MAUGHAM)著

索书号:I561/357

标准编码:978-7-5086-9065-0

出版信息: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北京
馆藏地址:社科库室

      毛姆(William Somerset Maugham,1874 -1965)  英国小说家,剧作家,被誉为“故事圣手”。  生于巴黎,十岁前父母双亡,由叔叔接回英国抚养,因身材矮小,说话结巴,总被同龄人欺凌,性格孤僻敏感。  18岁在伦敦学医,后弃医从文。23岁时发表首部小说《兰贝斯的丽莎》,从此走上文学创作的道路。人生经历奇特,他做过助产,做过间谍,做过演员,做过救护车机;他做过丈夫,做过情人,拒绝过女人的求婚,他的求婚也被另一个女人拒绝;他自称“四分之三喜欢女人,只有四分之一喜欢男人”。  在文学界,毛姆是一个优雅、老到、冷漠的人性观察者,几乎每一个人都能在他的故事中看到自己,这也让毛姆成为二十世纪炙手可热的作家。  他的后半生住在一座仙境般的别墅里,晚年几乎获得了整个欧洲文学界的一切殊荣。91岁时,逝于法国。  经典代表作:《月亮与六便士》《人性的枷锁》。
       不是天才,依然自由勇敢。 
      《月亮与六便士》是我非常喜欢的一本书,也是常年占据必读榜和弃读榜前十名的书,可谓名声在外,却让大家爱不起来。主线剧情不复杂,就是伦敦的一位收入不错的证券经纪人思特里克兰德(以下简称老思),在夜校学习一年绘画后,离开家庭,只身前往巴黎学画,后来到了南太平洋小岛塔希提,并在此病逝。在他生前,没有多少人欣赏他的画作;死后,成为名垂画史的天才。老思的原型是高更,与梵高齐名的人物。  实话实说,每次阅读这本书,我都无法提炼出一种明确的东西,只是感到一种模糊而又确切的认同和激动,仿佛有一个人在用只有我们两个人懂的语言吟诵内心的诗篇。  大把的人把这本书当成天才的特立独行小剧场,并且将人划分为天才/庸人,然后表示——老思做的这些事我很欣赏,可惜我不是天才,我做不来。  且慢,老思到底做了什么?  他离家学画了。  他在做出这个决定的时候,知道自己是天才吗?  不是。事实上,他在夜校学画的一年里,表现得很笨拙。  老思死前知道自己是天才吗?  不知道,不care。他画得开心,在塔希提住得开心,胸怀坦荡、心满意足地去世了,就酱。  所以——老思的选择,不是因为他知道自己是个天才,不是因为他觉得“Yes, we can!”,不是因为他先仔细掂量了掂量自个儿不是“膜拜天才的庸人”呀。  老思作为一个证券业专业人士,理想却是创作,或者说,表达自己对于这个世界的想法。创作的形式选为绘画。  这种理想,注定要被不理解,注定要被劝放弃。书中给出的理由倒也简单,如果老思今年十八岁,大家一定不会因为做画家赚钱少就劝他不做,反而会鼓励他呀!可是老思已经是奔四的人了,全部绘画储备就是在夜校学了一年画,并没有流露出惊世骇俗的天赋,反而显得很笨拙——您都这个岁数了,也就这个水平了,能不能别画了?   
      《月亮与六便士》的答案是:无论处在怎样的境地,无论年龄、受教育程度、外界环境如何,我们都有选择一生中最想为之努力的东西的自由。这种自由只取决于我们自己,与其他任何东西无关。当我们有勇气做出选择的时候,就已经身在生命的自由之中了。  我不知道为什么这本书会造成大面积的天才崇拜,并且带来“我不是天才,我不行”这样的感慨。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自己长大的环境,自己想要守护的人,自己渴望实现的目标。只是有些时候,我们的愿望和目标好像看起来脱离实际、不可思议——那又怎样啊?那就再也不敢想那些让自己激动的东西了吗?我们都是时代大潮中的普通人,然而又都是一个个独一无二的人;我们生活在这世界上,拼命寻找自己愿意为之努力终生的东西,不是为了到头来因为自己不是天才而放弃——这与《月亮与六便士》的初衷恰恰相反。这不是歌颂天才、嘲讽大众之书,它的本意是告诉我们每一个人,不是天才,依然可以自由勇敢,不负此生。  况且,现在我们可以便捷地获取任何知识,不必再像思特里克兰德那样穿越英吉利海峡;发光的平台如此多样,才华和理想终究不会埋没一生。如果理想实在与养家糊口相悖——这样的理想比较少,一般是纯艺术型的——如今交通发达,可以攒钱去各种美术馆;教育也很发达,MOOC遍地开花;交流也很发达,论坛社区微信群,比住隔壁邻居还方便;无论做什么工作,赚钱的义务履行完了,一天之中总有时间是自己的,勇敢去做,坚持到底,有何不可?怕就怕我们自己禁锢了自己,不敢正视心里那些闪闪发亮的想法,任由它们一天天地蒙尘,然后写下“我还是崇拜天才比较好”的留言。  也许是因为书的最后,思特里克兰德的天才被大肆渲染,人人都为他的画作惊叹,才导致了这么一个后果。也许更好的结局是思特里克兰德始终保存着自己所有的画稿,并且在临死之前付之一炬,然后心满意足地离去。在小说中,老思的确嘱咐妻子烧掉他最后的杰作,并且在创作过程中从未轻易将画作示人——其实我也很纳闷儿,他的作品是怎样流传到了主流艺术圈,这一点书中并未交代。描述老思逝世后的天才之名,客观上可以为读者带来深刻的印象和巨大的冲击,但也无形中落入了另一种窠臼——好像老思受苦受难半辈子,终于在死后扬眉吐气,名垂画史,真是做了一个比做默默无闻的证券经纪人更加正确的选择,只是广大庸人们当时不能理解——颇有多年媳妇终于熬成婆的味道。
       事实上,不管是高更还是老思,人家只是想画画,想坚持一下自己渴望得要命的事情,想不辜负人人都有的自由勇敢的权利,想真正心满意足地渡过此生罢了。毛主席的人生理想是革命,可是发动秋收起义的时候,他老人家也不确定以后就能把国民党赶到台湾,那他就不起义了吗?每年的考研季都很痛苦,做梦都能梦到心仪的大学,醒来继续鏖战题海,与千军万马拼杀。大多数人也实在不知道到底考得上考不上,付出的努力是不是打水漂,自己的选择到底是不是一种奢望——那我们就此不考了吗?纵然拼命一番还是抵不过潮流或者命运,没能活到最后的终点,全世界都是冷眼与嘲笑,那又怎样啊?至少我在面对自己的时候拥有自由和勇气,从未在选择的关头留有遗憾;至少我真正向着我想拥有的东西狂奔过,纵然被铺天盖地的冰雹砸得扑街,我也心满意足了。 
       这是我们每一个人的自由和勇敢之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