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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职院|关于开展评选 2020年“神木职院美德青年”活动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03-30 09:53 访问次数:

各系团总支: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德育工作,深化我院精神文明建设,充分展示我院学生的精神风貌,充分挖掘学生中的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的模范示范作用,从模范榜样中提炼青年学生普遍认同的核心价值观,传递正能量,通过树立一批道德先进典型,让全院学生学有榜样、行有楷模,引导学生学习美德、弘扬美德,践行美德,在全院形成知荣辱、树正气、促和谐的良好道德风尚,院团委决定在我院开展评选2020年“神木职院美德青年”活动。相关事项具体通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日制在校生

二、活动时间:

2020年4月-5月

三、评选条件

评选条件:

1、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进步,成绩优良、品德高尚、举止文明,具有优良的道德素质和个性品质,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志存高远。

2、树立远大理想,坚定信念、不畏艰险、持之以恒并付诸实践,在社会公益、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方面积极宣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具有极强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关注学院,心系社会和他人、无私奉献、具有爱心、懂得感恩,以实际行动服务他人、回报社会,爱心举动受到社会广泛好评和当事人书面感谢者优先考虑。

四、评选程序

第一阶段:宣传报名阶段

通过微信、宣传板等媒体进行宣传,让全院师生了解并积极参与本次活动。参与评选的自荐或他荐候选人将个人基本信息的文字材料于4月12日之前上交所在团总支。

第二阶段:评选阶段

1、系团总支推荐

由各系团总支根据评选条件,自行组成初审小组对各人自荐或他荐候选人进行初步评选审查。各系团总支推荐2人。审核后将所有材料于4月22日前上报院团委,资料不足或过期上交视为自动弃权处理。

2、最终评选

院团委将审核所有候选人事迹,确定最终人选。

第三阶段:学习宣传表彰

院团委将在“五四”表彰大会上对最终候选人进行表彰,进一步扩大宣传覆盖面,进一步挖掘精神内涵,同时由团委传媒中心负责采访“神木职院美德青年”的优秀事迹并在校园网站、团委微信公众平台进行报道。组织获奖学生通过作报告与全院学生进行交流,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向身边的榜样学习,在努力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的同时,力争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栋梁之才。

五、评选要求:

1、各系团总支确定候选人后,须在本系公示3天,无异议后,由所在系团总支推荐上报院团委,并按要求如实填写评选申报表 (见附件) 。

2、候选人要求书写个人事迹材料,字数限1000字左右。

3、申报表和参选人事迹材料需经各系团总支核实、签字,电子版发送至院团委办公室。

4、鼓励提交影音、影像资料,以增加推荐材料的生动

性和说服力。请将相关影像资料与报名表和事迹材料一并报送至院团委。

六、活动要求及其它事项:

1、各系团总支应把此项工作视为本学期重点工作,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认真组织推荐,在做好典型人物和事迹挖掘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网络等途径,广泛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2、评选过程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随时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

3、各系要提高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不正当推荐、投票等行为的发生,认真完成评选任务,使“神木职院美德青年”评选活动成为我院精品工程。

4、“神木职院美德”称号获得者,如违反法律法规或校纪校规,学校有权取消其称号。

附件(申报表)链接:https://kdocs.cn/l/siSIJ41b1?f=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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