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机制,提高我校危机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危害,保障我校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的稳定安全和正常的教学、科研及生活秩序。
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陕西省教育厅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榆林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3、适用范围
根据突发事件发生的过程、性质和机理,结合我校实际,将突发事件分为以下八个类别:
(1)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
主要包括:校内外涉及师生员工的各种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罢课、罢餐、上访、以及打、砸、抢、烧等群体性事件;各种非法结社、传教等政治性活动;针对学校或师生的各类暴恐袭击事件;校外人员围攻、封堵校门等危及正常办学的事件;校内发生暴力事件;师生非正常死亡、失踪等可能引发影响校园和社会稳定的偶发事件等。
(2)事故灾害类突发事件
主要包括:校内楼、堂、馆、舍、室等发生火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等重大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水、电、气、热、油等事故;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校园溺水事故以及影响学校稳定安全的其它突发性事故等。
(3)突发性公共卫生类事件
主要包括:校内突然发生并造成或可能造成师生员工健康严重损害的疾疫,如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及其它传染病等;师生集体性食物中毒;学校实验室有毒物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等。
(4)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
主要包括:水灾、火灾、气象灾害、地震地质灾害以及由此诱发的各种次生灾害等。
(5)教育教学活动安全类突发事件
主要包括: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师生出现不明原因的呕吐、怪叫、昏厥等突发症状;体育运动中发生的扭伤、拉伤、骨折、呼吸紊乱、严重休克甚至死亡的事故;课堂教学中发生的严重吵架、斗殴行为;在教学过程中发生的其它涉及师生人身安全的事件等;在各类考试管理过程中发生的试卷丢失、违规启封等导致试题泄密及其它违规违纪事件等。
(6)大型活动(集会)安全类突发事件
主要包括:在学校举办运动会、庆典纪念、文艺演出等大型集体活动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等。
(7)交通安全类突发事件
主要包括: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的车辆在接送师生途中或在上下班途中所发生的意外交通事故;三人以上受伤,一人以上死亡的交通事故以及其它重大安全事故等。
(8)网络安全类突发事件
主要包括:利用校园网从事反动、色情、宗教、迷信等宣传活动;各种破坏校园网安全运行的事件等。
4、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的原则
切实履行学校的管理职能,把保障师生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危害和财产损失。
(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的原则
高度重视稳定安全工作,强化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把突发事件控制在一定范围内,避免造成失序失控。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
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应急管理体制,形成快速处突的反应机制。
(4)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
在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要坚持从保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角度出发,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按照“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分不可结、可疏不可堵”的工作原则,及时化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
(5)快速反应,处置及时的原则
充分发挥广大师生员工的积极作用,争取得到社会各界支持,形成统一指挥、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一旦发生重大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果断处置。
(6)宣传教育原则
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和预防演练工作,提高全体师生员工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综合能力。
二、神木职业技术学院处置突发事件组织体系
1、神木职业技术学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 长:学校党委书记、校长
副组长:学校党委副书记 副校长
成 员: 党政办 安保处 学生处 纪检委 人事处 基建处 后勤处 财务处 教务处 科技处 图信处 实训继教处 团委 幼儿园负责人及各系(部)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保卫处。
办公室主任:安保处处长兼任
办公室副主任:安保处、学生处 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兼任
2、领导小组及其下设办公室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统一领导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及办公室;对各类突发事件工作组和办公室提出的处置意见做出决定;决定向上级报告;决定对各类预案的演练;研究决定对责任人的责任追究;负责解释《神木职业技术学院稳定安全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提出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的意见和具体措施,并报告领导小组;组织广大师生学习并演练预案;突发事件结束后,总结经验,汲取教训,对积极处置且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个人团体给予奖励,包括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对处置不力,有重大责任的有关人员提出责任追究意见,供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3、神木职业技术学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组织关系
突发事件发生时领导小组组长外出时,由组长指定一名副组长担任临时组长,履行组长职责;工作组组长外出时,由领导小组确定工作组组长,履行其职责;部门负责人外出时,由主管部门的校级领导确定该部门人员,承担其职责;工作组组长在下班、放假期间,由值班负责人临时代其履行职责,如发生突发事件及时向工作组组长报告,工作组组长要迅速赶赴事发地,履行其职责。
4、领导小组其他各成员部门主要职责
党政办:负责传达上级指示,指导学校总值班室开展24小时值班工作,做好突发事件信息收集、整理、上报工作;提供应急车辆保障;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其他相关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突发事件处置中干部的协调、通知、抽调等相关工作。按照领导小组要求对外公布、公开的口径及发布时间方式等;负责协调新闻媒体对重大突发事故的报道,关注社会、师生对学校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处置的议论;密切关注网上舆论;针对重大群体性事件或苗头编写宣讲提纲,加强正面引导;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其他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安保处:深入现场协调处置突发事件;控制事态发展,做好现场的安保工作;必要时联系公安部门做好现场的稳控工作;做好有关善后工作;总结处理突发公共事件的经验和教训。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其他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学生处:密切关注学生的思想动态,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组织班干部、辅导员(班主任)深入学生中间开展工作,努力维护学生思想稳定。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其他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财务处:设立应对突发事件专项资金,并实行专款专用,根据情况动用应急资金,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其他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后勤处:负责应急物资的采购、调拨和运输;管理物资储存和分配;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其他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团委:负责突发事件时,密切关注学生的思想动态,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组织团干、辅导员(班主任)深入学生中间面对面开展工作,努力维护学生思想稳定。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其他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教务处:负责突发事件时,密切关注教师的思想动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正面引导教师对突发安全事件的看法和言论,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其他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图信处:密切关注网上对突发安全事件的舆情、及时监控、封堵删除校园网、贴吧的上的有害信息,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其他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三、神木职业技术学院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 长:主管安全保卫工作的校领导
副组长:党政办 学生处 安保处 纪检委 团委负责人及
相关系部负责人
成 员:各相关系部和部门具体工作人员
牵头部门:党政办 学生处 安保处
2、工作组主要职责
统一组织、指挥、协调我校社会安全突发事件;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有关情况,研究确定事件性质,下达应急处置任务;及时前往事发地现场指挥处置;督查相关部门的处置工作;妥善解决善后事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应急处置措施
(1)如果事态已超出我校范围,仅靠我校力量无法平息,则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经领导小组同意,立即向地方有关行政部门报告,请示派遣警力和有关专业人员支援,避免冲突加剧导致师生受到更大伤害或形成更大危害和后果。
(2)一旦师生走出校门上街集会、游行,工作组必须派人劝阻。劝阻无效,则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秩序维持工作,防止社会闲杂人员和别有用心者混入队伍寻衅滋事,并及时请求公安机关出警协助,防止师生出现过激、违法行为。
(3)发生学生群体打架、斗殴、起哄、罢课、罢灶、游行示威(未经批准)等严重影响正常教学、生活秩序的事件,学生处、教务处、安保处及相关系部要立即阻止、控制,工作组要迅速赶往事发地,积极化解矛盾,有效处置,防止事态蔓延和扩大。对原因清楚、能够立即处理的,及时依法妥善处理。对原因不详、需要一定时间进行调查的,向当事人做好解释工作,尽快实现思想转变。如有过激行为,要求其选出代表进行座谈,使之降温,防止升级。及时分隔、疏导、疏散聚集师生,能带离现场的先带离现场,尽快恢复正常秩序。对别有用心、蓄意破坏的个别人,报请公安机关依法查处。严格门禁制度,防止社会闲杂人员进校煽动师生外出集会、游行。如有人员伤亡,立即组织抢救。
(4)校内发现具有社会危害性的大、小字报、传单、光盘等,对散发者立即予以监控,确定其身份,视内容情节予以处置。迅速清除宣传材料防止扩散。工作组人员对事件原因进行调查取证,通知相关部门及时解决,消除隐患。
(5)校内发生暴力事件,工作组首要任务是保护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处置程序如下:
①拨打“110”报警或拨打校园24小时值班电话0912-8513332。
②选派应变能力强、口才好、身体强壮的师生与犯罪嫌疑人周旋,以拖延时间。
③保护有关学生,将其护送至安全处。
④出现伤害事故,第一时间送伤者就近医治,并通知家属。
⑤保护现场,配合警方调查。
⑥在警方的指导下维持秩序,做好善后工作。
⑦将情况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6)校外人员在校门口或进校寻衅滋事、斗殴、破坏或制造其它群体性事端,安保处应立即劝阻、疏导、保护现场,同时报告领导小组、工作组,重大事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组织疏散围观群众,力争控制肇事者和当事人。如有人员伤亡,立即组织抢救,防止引发其它事件。
(二)事故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事故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 长:学校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党政办 基建处 后勤处 纪检委 安保处负责人及相关系部负责人
成 员:各相关部门的具体工作人员
牵头部门:后勤处
2、工作组主要职责
统一组织、协调、指挥涉及我校的事故灾害类突发事件;收集此类事件信息,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研究事件性质,下达应急处置任务;及时前往事发地,现场组织指挥;安抚、慰问受伤人员,根据实际提出处置意见和措施;对师生伤亡情况进行分类处理;督查相关部门的处置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3、应急处置措施
(1)学校发生事故灾害类突发事件,工作组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人员疏散并开展救援处置工作,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并及时向当地公安、消防、医疗部门报警。在公安、消防、医疗队伍等专业人员到场后,主动提供有关信息,配合救助抢险工作。
(2)及时排查事故隐患,采取紧急措施,密切关注周边环境的安全状况,必要时在现场设置隔离带,疏散人员,转移贵重财物,维持现场治安状况,谨防次生事故发生。
(3)抢救伤病员,配合医务人员转移安置伤病员,必要时请求政府支援。
(4)解决受灾人员安居事宜。通知受伤人员亲属,并及时向师生和亲属通报有关情况,确保情绪稳定。
(5)对于人为导致的事故,要立即采取措施控制肇事者或直接责任者,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配合公安、消防、安监等部门固定证据、排除险情,防止出现继发性危害。
(6)发生有毒物质泄露污染等可能危及师生健康生命安全的事故,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污染蔓延,及时报告领导小组启动应急预案,必要时组织师生疏散或撤离。险情排除后,做好善后工作,调查原因并追究责任人。
(7)对于失火、破坏、爆炸等事件,在没有人员伤亡的前提下,安保处及时管控现场,组织疏散周围群众,控制作案嫌疑人,开展必要的应急处置,及时报告工作组和领导小组,必要时请求当地公安、消防等援助。
(8)发生校舍安全事故,基建处、后勤处、安保处要立即报告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组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上报领导小组。转移疏散现场人员,教育师生员工远离危险区域。如有受伤人员,立即就近医治,并通知伤员家属来医院护理,稳定情绪。保护事故现场以便调查事故原因。做好善后事宜。
(三)突发性公共卫生类事件应急预案
1、突发性公共卫生类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 长:主管安全保卫工作的校领导
副组长:党政办 后勤处 学生处 安保处负责人及相关系部负责人
成 员:各相关部门的具体工作人员
牵头部门:后勤处
2、工作组主要职责
统一组织、指挥、协调我校突发性公共卫生类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收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有关信息,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指导并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3、应急处置措施
(1)一旦知悉校内发生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工作组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并及时联系医务所、“120”急救中心等专业人员,分析研判情况并做出科学的救援方案;封锁保护现场并积极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开展工作。
(2)校内发生鼠疫、炭疽、霍乱、结核类传染性疾病和非典型肺炎疫情,因其危害性大,救援专业性强,主要依靠市疾控中心医疗救援专家现场指挥,采取隔离措施科学施救;对传染病患者所在班级教室或办公室乃至其所涉及的公共场所进行消毒,与其密切接触的师生员工要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并及时上报;如属烈性传染病,由领导小组请示上级有关部门,决定是否全院停课。
(3)餐厅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立即停止其生产活动,配合卫生机构救助病人;现场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根据现场调查和技术鉴定情况进行分析,确定事故原因;查明原因前,停止食用可疑食物;对确定的引发食物中毒的食品进行深埋,餐具消毒;事故原因查明后,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通报师生员工,稳定情绪,消除影响。
(4)发生急性化学中毒事故,工作组知悉后,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并现场指导科学施救和隔离;将中毒者移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畅通,注意保暖;心跳停止者,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和胸外挤压,送医救治途中,人工呼吸不能中断;告知家长,做好家长和其他学生的安抚工作;调查原因,向师生公布调查结果。
(四)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 长:主管安全保卫工作的校领导
副组长:党政办 学生处 纪检委 后勤处 安保处 团委负责人及相关系部负责人
成 员:各相关部门的具体工作人员
牵头部门:后勤处 基建处
2、工作组主要职责
统一组织、指挥、协调各方力量开展救护工作,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并提出应急处置方案;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维护学校稳定安全;疏散受灾师生,妥善解决受灾师生提出的困难;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3、应急处置措施
(1)发生雷击、暴雨、地震等严重自然灾害,工作组立即赶赴现场了解灾情,组织人员进行救灾;并及时将灾情和应急情况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2)密切联系上级,听从指挥,并及时向广大师生通报救灾进展信息,稳定人心。
(3)发生灾害后,及时切断电源,检查并加固窗外的悬挂物、墙报栏等,防止高空坠物伤人。
(4)突发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时,组织学生到安全地方躲避。若遇人员受伤,积极组织抢救。
(5)按部就班做好秩序恢复和灾后重建工作。
(五)教育教学活动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教育教学活动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 长:主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
副组长:党政办 教务处 学生处 纪检委 安保处负责人及相关系部负责人
成 员:各相关部门的具体工作人员
牵头部门:教务处
2、工作组主要职责
统一组织、指挥、协调我校教育教学、实习实训活动中发生的突发性安全事件的紧急处置工作;及时赶赴事发现场组织抢救,收集相关信息,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调查原因,提出应急处置措施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工作;提出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追究建议;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应急处置措施
(1)师生在教育教学、实习实训等活动中出现受伤、受害等事故,症状轻微者及时送医务室或医院就诊;重症者立即联系“120”送医院抢救,并及时报告领导小组。
(2)学生在课堂上打架斗殴,授课教师立即制止,课后交由班主任处理,性质严重的交系部、学生处、安保处处理;动用凶器行凶的,则直接报警。
(3)家长与师生发生冲突,相关系部出面制止,随后逐级报告,妥善处理。
(4)发生其他危及师生人身安全的事件,接到信息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实施救治,并逐级上报。
(5)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工作组立即报告领导小组,并组织施救。
(6)对于国家考试期间,出现试卷试题被盗被抢,群体性舞弊,按照“早、快、严”的原则果断处置,积极平息事态,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六)大型活动(集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大型活动(集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 长:主管安全保卫工作的校领导
副组长:党政办 学生处 团委 安保处负责人及
相关系部负责人
成 员:各相关部门的具体工作人员
牵头部门:党政办 安保处 活动组织人员
2、工作组主要职责
统一组织、指挥、协调我校大型活动(集会)中出现的突发性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组织人员第一时间投入抢险救助工作,维持现场秩序,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及时报告领导小组,提出处置措施意见,督促相关部门开展工作;提出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的意见建议;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3、应急处置措施
(1)各辅导员是本班活动期间的第一安全责任人,活动期间辅导员不能离开本班学生,随时掌握学生动态,遇到特殊情况及时做好本班学生的思想工作,并及时向工作组、学生处报告。
(2)活动负责人及时做好整个活动的调度和控制,稳定好全体人员的情绪和秩序,不得擅自脱离岗位;发生事故,及时组织学生有序安全疏散,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事故。
(3)撤离事发现场后,各辅导员或相关组织者迅速组织本班学生,整理队伍,清点人数,学生不得擅自离队。清查登记缺席人员,并及时报告工作组。
(七)交通安全事故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交通安全事故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 长:主管安全保卫工作的校领导
副组长:党政办 教务处 学生处 纪检委 安保处负责人及相关系部负责人
成 员:各相关部门的具体工作人员
牵头部门:安保处
2、工作组主要职责
统一组织、指挥、协调涉及我校的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组织人员第一时间内投入抢险救助工作,重大事故立即上报;保护好事故现场,协助相关部门调查取证,做好善后事宜;提出相关责任人员责任追究意见;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3、应急处置措施
(1)获知事故后,一般事故当天内向领导小组报告,重大事故立即口头报告。
(2)组织抢救力量,迅速赶赴现场进行救援;及时报警并通知受伤师生的家属、辅导员到场。
(3)调查现场情况,如有人员失踪,判明方位,安排救援专业人员进行搜救;结合专家意见,制定抢救方案;调派车辆疏散护送同乘师生到目的地;必要时请求公安、消防部门协助抢险,配合维持现场秩序。
(4)立即联系“120”急救中心,确保伤员得到及时医治。
(5)积极配合交通事故部门调查取证,责任鉴定等;参与调解事故;做好家长、学生的情绪安抚工作及其他善后事宜。
(八)网络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网络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 长:学校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党政办 图信处 后勤处 安保处负责人及
相关系部负责人
成 员:各相关部门的具体工作人员
牵头部门:党政办 图信处
2、工作组主要职责
在校园网络受到非法入侵攻击时,通过技术手段加固校园网;及时封堵删除校园网上的有害信息;保证校园网安全运行;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3、应急处置措施
(1)网络线路中断、流量异常、域名系统故障等一般事件,由网络中心负责。
(2)对于黑客恶意攻击致使校园网瘫痪的,工作组报告领导小组,并采取相关技术手段予以处置。
四、神木职业技术学院突发事件应急保障体系
为了保障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充分发挥作用,切实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人力、物力、财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为此,建立突发事件应急保障体系,分工明确,各负其责。具体如下:
(一)经费保障组
由财务处负责。保证应急经费及时足额到位。
(二)物资保障组
由党政办、后勤处负责,人事处、学生处、教务处、团委协助。确保应急物资和生活用品及时供应。加强对应急物资的储备,必要时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应急物资义务捐赠活动。
(三)基本生活保障组
由后勤处负责,党政办、学生处、教务处协助。确保师生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够及时医治。
(四)医疗卫生保障组
由后勤处负责、校医务室协助。突发事件中出现的重伤病师生员工,现场紧急处置,不惜一切代价减少师生伤亡。
(五)交通运输保障组
由党政办负责,紧急情况下优先安排交通工具,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及时安全送达。
(六)治安保障组
由安保处负责,学生处、后勤处协助。加强对学校重要物资和教学设备的保护。必要时,借助公安、司法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
(七)紧急避难场所保障组:
由后勤处负责,基建处协助。建立与实际相适应的应急避险场所,完善紧急疏散管理办法和程序,明确责任人,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师生员工安全有序地转移或疏散。
(八)通信保障组
由党政办、图信处负责。一旦处于应急状态,全体成员、各工作组和领导小组成员的手机、电话必须保证畅通,办公室专人值守,确保信息畅通。
(九)应急队伍保障组
由团委负责,安保处协助。青年志愿者组织、文明服务队等要加强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联动机制,提高应急装备水平。
(十)信息记录、采集、宣传、发布组:
信息记录、采集由党政办负责信息的宣传、发布。安保处、学生处、教务处、团委及相关部门及时记录、收集、整理相关信息,并提交应急处置办公室,加强对有关信息的宣传力度,未经领导小组同意,严禁擅自发布信息。办公室及时、真实、准确地向领导小组、工作组报告事件处置进展情况。
五、神木职业技术学院关于突发事件处置不力责任追究制度
(一)按照我校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职责、各类突发事件工作组工作职责、突发事件应急保障工作组工作职责之规定,对玩忽职守、擅离岗位、消极怠工或抗拒执行领导小组及工作组交办的应急任务,或处置不力不当导致事态扩大、后果严重的,由工作组提出意见,经领导小组研究追究其责任;对于工作组工作不力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意见,经领导小组研究追究其责任。
(二)责任追究分党纪、政纪、经济处罚、法律责任。
(三)当事人或知情人发现突发事件不及时报告或隐满事实真相,追究其责任;当事人或知情人报告后,有关部门或相关人员未按处置流程之规定及时报告的,追究其责任。
(四)领导小组办公室收到突发事件信息后,未及时向领导小组、相关突发事件工作组、应急保障组报告,导致贻误处置时机,追究其责任。
(五)工作组接到突发事件信息后,要立即启动处置预案,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调查事件原因,做好善后工作,否则追究其责任。
(六)工作组组长因事不能到现场,明确要求其副组长负责的,如无正当理由,副组长必须接受;副组长有事,可委托其部门中科长以上干部代其履行职责,但必须报告工作组组长并征得同意,否则追究其责任。
(七)与学生有关的各类突发事件,相关系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必须及时处置并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工作,辅导员、班主任必须第一时间到场,否则追究其责任。
(八)与教师有关的各类突发事件,人事处、教务处、系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必须积极配合工作组进行处置,否则追究其责任。
(九)全校师生员工,由工作组提议经领导小组同意后,必须服从调遣,听从指挥,否则追究其责任。
(十)责任追究的裁量,由领导小组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危害大小、影响程度等方面决定。被追责的部门、人员对处罚有异议者,自做出处罚决定之日起,在一个星期内向领导小组或工作组提出申诉,领导小组对其申诉复议后,做出的决定为最终决定。
六、预案管理
(一)本预案由神木职业技术学院制定,由神木职业技术学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各工作组、职能部门及系部要按照本预案之规定履行职责,并制定具体的、操作性较强的工作方案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
(三)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神木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