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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巡逻制度
来源:安全保卫处 作者: 发布时间: 2019-06-10 09:23 访问次数:

神木职业技术学院

保卫巡逻制度

为保障学校广大师生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根据学校的实际制订本制度,请物业公司和保卫人员遵照执行。

1、物业服务公司必须保证学院校园环境秩序稳定,保障教育教学活动顺利开展,服从学校安保处管理,对校园安保工作全面负责。

2、认真落实巡逻车在校园区24小时不间断巡逻制度,根据合同要求安排巡逻岗。夜间实行双人巡逻,保证巡逻人员的人身安全。

3、安保巡逻人员必须保持高度警惕,要有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发现问题及时处置,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第一时间向队长、项目经理、安保处报告。

4、安保巡逻人员要按时按点严格进行,特别要加强对校园内教学区、生活区、围墙的巡逻检查,对各要害部位加强防盗、防火巡逻和治安防范,防止学生及社会闲杂人员翻越围墙进出校园。

5、周末、节假日、寒暑假,物业公司和保卫人员服从学校值班领导、值周负责人的领导和安排,认真做好值班和巡逻记录。

6、要及时发现和处置突发事件,特别是做好反恐防暴和闲杂人员冲击校门的事件,一经发现,立即报告,及时制止,果断处置,防止事态扩大。

7、安保巡逻人员必须忠于职守,不得在巡逻期间擅自脱岗。对给学校挽回损失、成绩显著的保安人员,将给予表彰和适当奖励,对玩忽职守,发生案件没有及时制止和处置,造成治安案件和灾害事故,造成学校财产、师生人身安全损害的,将给予辞退或处罚,并将追究物业公司的责任。

8、安保巡逻人员认真做好巡逻记录。

9、本制度由安保处负责解释,从印发之日起执行。

神木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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