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语言文化品牌活动优秀案例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时间: 21-07-28 11:06 访问次数:

各设区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韩城市教育局,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各高等学校:

根据《国家语委关于征集语言文化品牌活动优秀案例的通知》(国语〔2021〕5号)精神,现就做好我省遴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总结交流和宣传各地、各行业系统和高校语言文字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相互借鉴学习,以案例示范建设,以传播展示成果,进一步宣传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弘扬中华优秀语言文化的成效,为举办全国推普周营造良好氛围。

二、推荐范围和条件

面向教育系统开展案例遴选推荐。各设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高等学校推荐案例不超过1个。具体条件如下:

(一)在当地或所在行业系统内有较大影响,在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传承弘扬中华优秀语言文化,开展语言文字服务以及语言文化交流合作等方面产生显著社会效益和品牌效应。

(二)持续开展活动,实施时间在3届以上(含3届)。

(三)具有完备的工作机制、健全的制度、稳定的团队、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保障。

(四)具有积极的示范效应,对社会公众具有宣传带动、正面引导作用,符合我国国情及社会需求,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具备可借鉴、可推广价值。

三、工作流程和报送要求

(一)推荐申报2021813日前)

各单位填写《语言文化品牌活动优秀案例推荐申报表》(见附件),并随表提供视频或PPT介绍。视频要求高清1920×1080 MP4格式,时长3-6分钟,大小不超过2GB,所用字体建议为方正字体,或为其他授权字体。PPT介绍要求以图片展示为主,突出活动成果和影响力,图片分辨率建议1M以上。

请于2021年8月13日(星期一)前将加盖公章的推荐表PDF版、推荐案例视频或PPT文件发送至邮箱jytygc@163.com。

(二)省级初选2021813820日)

省教育厅将择优遴选3个优秀案例报送国家语委办公室。

(三)国家定选2021820910

国家语委办公室将组织专家开展评选工作,按照择优遴选、兼顾平衡的原则,推选品牌活动优秀案例100项,并在教育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将正式公布优秀案例名单。

(四)宣传展示2021912月)

品牌活动优秀案例名单将在第24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期间公布,并在教育部网站、中国教育电视台以及各相关媒体进行集中宣传展示。

四、有关要求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履行把关推荐责任。要注重选树典型,突出特色优势,确保各项数据和信息真实、准确。要注重加强宣传,在推荐、征集过程中,结合实际,创新方式,全面深入展示各地、各行业和高校语言文字工作开展状况,营造推广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良好氛围。

联系方式:曹军平,029-88668680 邮箱:jytygc@163.com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1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