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来,省属各高校积极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在质量提升、队伍建设、审计内容拓展等方面进行了积极实践。为进一步推动内审工作发展,弘扬先进,推广经验,营造教育内审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18—2020年度陕西省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优秀审计项目的评选活动。现就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分类及范围
(一)先进集体。省属普通高等学校(含公、民办本科、高职院校、独立学院及市属普通高校)中独立审计部门或承担审计职能的部门。
(二)先进个人。从事内部审计工作的人员,不包含其他单位兼职审计人员。
(三)优秀审计项目。由参评单位在2018-2020年度内直接实施完毕,并已完成立卷归档的财务、工程、经济责任或其他审计项目,不包含外部委托项目。
二、评选原则
(一)评选标准、评选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二)评选先进部门和先进个人以绩效为主要参考。
(三)评选应在各单位上报材料的基础上,结合日常工作,进行综合评比。
(四)评选先进个人以一线审计骨干人员为主。
(五)评选过程中注重对先进事迹的收集和验证。
三、评选条件
(一)内部审计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能够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审计法规、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审计廉政纪律。
2. 内部审计机构独立设置,组织机构健全,人员配备合理;所在部门、单位制定了完善的内部审计规章制度。
3. 所在单位、部门近3 年未发生重大经济违法犯罪案件,下级单位近3 年未发生重大经济违法犯罪案件,内审工作近三年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
4. 内审工作在促进单位依法经营、完善内控、防范风险、提高效益、严肃财经纪律和加强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取得突出成绩。
5. 内审工作在审计理念、方式方法、审计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并注重创新经验总结和理论的探索。
6. 注重加强内审人员的培训教育,重视相关职称的考评。
7. 审计业务管理科学规范,审计程序依法、合规,审计档案管理规范。
8. 积极配合上级机关对教育内审工作的统筹规划,能按照要求,按时上报有关工作的计划安排、统计报表、审计结果报告等。
9.注重加强审计信息化建设,在运用计算机技术开展审计工作方面积极采取措施,并取得较好成效。
(二)内部审计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 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学习政治理论,有较高的政策水平。
2. 热爱内部审计事业,工作积极,忠于职守,开拓进取。积极树立科学审计理念,勇于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努力完成各项审计工作任务,发挥内部审计的积极作用,并取得突出成绩。
3. 学习审计业务,积极参加后续教育,有较强的业务能力。
4. 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团结同志,作风正派。
5. 在评选的时间范围内从事内部审计工作2 年(含)以上。
(三)内部审计优秀项目评选条件。
1. 审计工作全过程能严格按照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审计准则和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的规定进行。
2. 审计结果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评价客观公正,处理处罚适当,建议切实可行。
3. 审计揭露出较大违法违纪问题或违法犯罪案件线索,或者在效益审计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4. 审计结果得到较好采用并产生较大社会影响。
四、评选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申报阶段。2020年8月中旬至9月上旬。各单位完成备选对象的遴选和推荐的申报工作。
(二)评审阶段。2020年9月中旬,由厅财务处组织完成初审工作,由分管厅领导确定评审结果。
(三)公示、表彰阶段。2020年9月中下旬,在教育厅门户网站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并印发表彰决定。
五、评选上报材料及要求
(一)评选上报材料。
1.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仅报送相应评选项目申报表。
2. 优秀审计项目需报送申报表、自评表、审计报告复印件和审计整改报告的复印件。
(二)报送要求。
1. 各单位应于2020年9月7日(星期一)前将申报表、自评表电子版(以“单位名称+申报项目类别”命名)发送至jytsjc@163.com,并将纸质版(一式两份)及审计报告、审计整改报告复印件报送至教育厅财务处310办公室,逾期视为弃权。
2. 上报材料中需要加盖单位公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不得用单位内部审计机构公章代替。
3. 附件电子版请在陕西教育审计群一(群号:172535140)群文件中下载。
联系人:曾经 电话:029-88668627
附件:
1.
陕西省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先进集体申报表
2.
陕西省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先进个人申报表
3.
陕西省教育系统内部审计优秀审计项目申报表
4.
陕西省教育系统内部审计优秀审计项目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