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高等职业学校拟招生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高等教育处 作者: 发布时间: 19-10-15 15:18 访问次数:

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职成教司《关于做好2020年高等职业学校拟招生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9〕93号),本次专业申报工作分为新设国控专业申报、非国控专业申报2个阶段。现就做好2020年高职拟招生专业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新设国控专业

拟新设国控专业,学校通过教育部网上服务大厅(以下简称网上服务大厅,网址:zwfw.moe.gov.cn)进行申报,在网上服务大厅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进行法人注册成功后登陆网上服务大厅,进入行政许可事项“高等学校设置国家控制的高职(专科)专业审批”栏目进行填报,完成后导出《普通高等学校设置国家控制的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申请表》(附件1),教育类、医疗卫生类国控专业由省教育厅统一征求相关主管部门意见,其他类国控专业由高校征求相关主管部门意见,加盖公章。

连续三年未招生的国控专业点须按新设国控专业程序重新申请。

二、非国控专业

新设非国控专业和已备案专业,学校通过全国职业院校专业设置管理与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专业设置管理平台,网址:www.zyyxzy.cn)进行备案,同时填写《普通高等学校设置非国家控制的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申请表》(附件2)。用户名、密码均与上年一致。

现设专业确需增加或改变已有专业方向的,需填报《申请新增专业/撤销专业/调整专业方向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见附件3)。

三、增补专业建议

2020年1月1日至5月31日,各校可通过专业设置管理平台对《目录》2020年增补专业提出建议。

四、申报条件

(一)新增专业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有企业的实质性参与,有详实的专业设置可行性报告;

2. 有科学、规范、完整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3. 有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所必需的教师队伍和教学辅助人员,且“双师型”教师比例不低于40%;

4. 具备开办专业所必需的经费和校舍、仪器设备、实习实训场所、图书资料等办学条件;

5. 已纳入学校专业建设和发展中长期规划,有保障本专业可持续发展的相关制度。

(二)深化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专业结构。

1.优先设置急需专业。支持已纳入学校专业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符合高校发展定位和特色的专业。将行业产业发展需要,专业群建设需求量大、就业形势较好、填补省内空白的专业列为急需专业(见附件4),优先设置。

2.从严从紧增设省控专业。将全省专业布点多、招生人数多、就业率低的专业列为省控专业(见附件5),提高设置条件,严格控制增量。

3.加快淘汰老旧专业、“同质化”专业。连续3年不招生的专业点,应及时撤销。

(三)申请新增专业总数不超过3个,其中新设国控专业数量不超过1个。申报新增专业时,必须同时申报撤销专业,撤销专业数量不得少于新增专业数量,专业数超过45个的学校,须申报撤销专业至少2个。

五、填报要求

(一)专业申报工作相关要求及具体操作程序按照《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专业设置管理平台公布的《操作指南》执行。同一专业不同学制的,需要分别申报,申报材料均应按对应学制填写。

(二)2020年拟招生专业必须是规范的专业名称,名称以《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及2016年以来历年增补专业名称为依据(详见教育部政府网站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页面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标准体系栏目),省教育厅据此审查。

(三)除国家控制的专业以外,各高校可根据专业培养实际,在从严控制原则下,自行设置专业培养方向,但专业方向名称不能与专业目录中已有专业名称相同,不能涉及国家控制专业对应的相关行业,不能与现设专业名称产生歧义或混淆。

(四)通过教育厅批准设置的五年一贯制专业,学制填写5年;3+2等分段培养的专业,只填写高职部分的学制。未经教育厅批准设置的五年制高职教育专业,不纳入本次专业申报范围。

(五)请有关高校高度重视本次专业申报工作,申报结果将作为2020年度高等职业学校招生依据。

六、报送要求

请各高校于10月18日(星期五)前,在“网上服务大厅”完成拟新设国控专业填报工作,并将以下纸质版材料报送至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于11月29日(星期五)前,在“专业设置管理平台”完成非国控专业填报工作,并将以下纸质版材料报送至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申请表未加盖公章无法受理,申报材料不予退还。逾期不予受理。

(一)纸质版材料:学校申报公文、《汇总表》、公安类专业相关部门意见,《普通高等学校设置非国家控制的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申请表》《普通高等学校设置国家控制的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申请表》等各一式三份。

(二)Word格式电子版材料:《汇总表》。

(三)PDF格式电子版材料:《普通高等学校设置非国家控制的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申请表》《普通高等学校设置国家控制的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申请表》《汇总表》、相关支撑材料。以上材料须加盖公章后扫描生成PDF格式电子文档。

联系人:刘昕、刘天宇(省教育厅高教处)

电话:029-88668916

联系人:黄江云 13991135386(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梁珊 17791692939

邮箱:494633045@qq.com

电话:029-86405098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文景路19号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博学楼七楼项目管理科(邮编:710018)

附件:

1.

普通高等学校设置国家控制的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申请表

2.

普通高等学校设置非国家控制的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申请表

3.

申请新增专业/撤销专业/调整专业方向情况汇总表

4.

急需高职专业名单

5.

省控高职专业名单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9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