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委 监察室在学院党委和上级纪检部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下设纪检监察办公室。
纪检委 监察室主要职责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维护党的纪律,监督检查学院各级党的组织和党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遵守党纪党规的情况;协助学院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开展反腐败斗争,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认真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组织开展学院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督促、检查各阶段目标任务的落实,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推进校园廉洁文化建设,增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拒腐防变的能力;参与学院对干部的考察、考核和评议工作,就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和“一岗双责”履行情况提出意见;受理对学院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行为的检举、反映,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的问题进行初核、立案、调查和处理;受理学院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申诉,维护党员的权利;组织开展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研究,组织开展纪检干部培训等。监督、执纪、问责。主要负责协助学院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负责监督检查所属党组织、党员、干部遵守党纪、政纪、执行上级决定、命令及廉洁自律情况;负责受理党员、干部对违反党纪的检举、控告和不服党纪处分的申诉工作;负责约谈和提醒谈话及信访举报材料的档案管理;参与内部行政监察,维护行政纪律,提高行政效率;负责开展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学院廉政文化建设等活动;检查学院各单位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决定、命令的情况以及执行学院决定、规章的情况;对招生录取、基建工程、大宗物资设备采购招投标等反腐倡廉重点领域开展监督;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监察;受理对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调查处理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进行问责;提出监察建议,做出监察决定;督促落实监察建议和整改措施,受理监察对象不服学院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等。完成上级部门和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