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不起党组织多年的信任和培养,对不起家人,工作中没守住底线,因为一时贪念失去理智、滑向深渊。我希望能尽早回归社会,重新做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宁县墩麻扎镇卫生院院长邢某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0万。在庭审现场,坐在被告席上的邢某声泪俱下,悔恨不已。
事情还得从一封举报信说起。
“邢某作风霸道、独断专权,不送钱就不给向该镇卫生院销售药品、材料的公司结算货款,想结算先送钱,已成为‘面上规矩’。请组织明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宁县委第二巡察组进驻该县墩麻扎镇卫生院开展政治巡察,一件群众举报的问题线索引起了巡察人员的注意。
巡察组立即调取伊宁县墩麻扎镇卫生院医药器械采购付款凭证,在查阅时,巡察工作人员发现一些蛛丝马迹,其中有几家药业器材公司每月都能准时收到货款,而其他企业的货款则是一拖再拖,很多都是常年挂在账上没有及时支付。
“或许这就是问题的突破口。”巡察组兵分两路,一组查阅卫生院历年来的药品、材料采购财务账目,看看哪些是与卫生院来往密切的公司,并一一走访了解情况;一组立即组织对卫生院院长邢某开展谈话。
查阅档案资料
“关于药品、材料采购我们都是走正常程序,资料齐全,你们可以查阅。”邢某向巡察组工作人员解释说。
“从我们查看财务凭证情况看,有几家公司月月都能按时拿到货款,其他部分公司却不能按时支付,有的甚至常年拖欠,你怎么解释?”工作人员继续追问。
“哦,我们是镇卫生院,收入不高,有时资金紧张,偶尔有拖欠货款现象,只要资金到位我们就会马上支付。资金支付我们院都是班子集体开会研究决定,先付谁后付谁都是根据采购的先后顺序定。”邢某的回答轻松自如。
正在谈话进展缓慢时,另一组传来情况:“我们在走访向卫生院销售药品的业务员时,有人举报某药业器材公司业务员张某与卫生院邢某关系密切,还多次参加邢某家的喜宴等,并送有较高的礼金。”
巡察组顺藤摸瓜,以业务员张某为突破口,深挖细查。随着巡察工作的深入开展,巡察组取得了相关证据,掌握了邢某利用担任墩麻扎镇卫生院院长职务之便,为多家医药器械公司在药品、材料销售及货款结算提供帮助,并收受贿赂的问题线索。
巡察结束后,巡察组迅速将问题线索移交县纪委监委处置。伊宁县纪委监委对该问题线索进行了初核,并经县纪委常委会批准,对邢某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2007年至2017年的10年间,邢某利用职务便利,为多家医药器械公司在药品、材料销售及货款结算提供方便,收受请托人贿赂209.2万元,同时,邢某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18年10月,邢某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涉案资金予以收缴。(新疆伊犁州纪委监委 蒲江宏 蒋大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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