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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上半年化学检验员、电工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公告
来源:继续教育处 作者:李严妮 发布时间: 2023-05-12 10:56 访问次数:

    神木职业技术学院技能等级认定评价中心为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机构,我院拟于2023年6月上旬,面向全市开展化学检验员、电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业技能认定职业及等级

职业:化学检验员、电工

等级:中级(职业技能四级),申报条件见附件2。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5月12日—5月20日

报名方式: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在神木职业技术学院报名,报名注意事项详见附件。

三、报名要求

需要准备材料如下:

(1)附件3-技能等级认定评价中心认定申请表(纸质版、电子版)

(2)附件4-身份证复印件(纸质版)。

(3)需要考生提供电子版2寸白底证件照,证件照图片格式为JPG。电子证件照需要以“姓名_身份证号”(例:张三_124545.jpg)命名。(报名请加报名QQ工作群:326955892

(4)附件5-工作证明(学历证书专业与所报工种不一致的,需填写此表)

四、考核内容和方式

(一)考核内容

依据《化学检验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电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本次职业考核内容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理论知识考试主要考核从事本职业应掌握相关理论知识;操作技能考核主要考核从事本职业应具备的专业技能水平。

(二)考核方式

理论知识考试采用笔试方式进行考核,操作技能考核采用实际操作的方式进行。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90分钟,操作技能考核时间120分钟。

五、时间安排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时间以具体安排为准。

六、收费标准

按照省人社厅《关于调整我省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陕人社函〔2018〕469号)和《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面实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通知》(陕人社发〔2020〕30号)文件精神,按照《陕西省职业资格鉴定考试收费标准》的规定进行收费。

七、成绩认定和证书颁发

理论知识考试、专业能力考核和综合评审均实行百分制,成绩均达60分(含)以上者为合格,合格者由神木职业技术学院技能等级认定评价中心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证书信息可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查询。

八、交表地址、咨询电话

(一)《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表》交表地址:

神木职业技术学院1号行政楼522办公室(神木市滨河西新区学苑路1号)。

(二)咨询电话:

0912—8512466


神木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5月10日


   附件1-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附件2-申报条件

   附件3-技能等级认定评价中心认定申请表(纸质版)

   附件4-身份证复印件(纸质版)

   附件5-工作证明(纸质版)








附件1

 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凡符合申报条件(化学检验员、电工中级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自愿报名参加统一认定,申请参加等级认定的人员,先扫描2023化学检验员、电工职业技能登记认定信息登记表二维码填写信息,并将报名材料交于工作人员,经审核通过后,再提交2份书面《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表》并缴费。


2023化学检验员、电工技能鉴定信息登记表

二、报名资料包括:

身份证、学历证书、职业资格等级证书扫描件,电子照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表》纸质版。

三、电子照片要求:个人近期免冠同底版2寸照片白底电子照片,电子照片的大小不能超过200K,照片格式为jpg。照片以申请鉴定者个人“姓名_身份证号”(例:张三_124545.jpg)命名。

四、报名审核通过,提交一式2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表》(诚信承诺需要本人使用碳素笔手写和签字)。

五、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表(附件2)




附件2:

申报条件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颁布劳动关系协调员等16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47号)规定,报考人员必须符合以下申报条件:

化工检验员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电工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附件3神木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中心认定申请表


附件4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4年下半年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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