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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下半年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公告
来源:实训继教处 作者:白杰 发布时间: 2024-10-11 15:07 访问次数:

神木职业技术学院技能等级认定评价中心为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机构,我校拟于2024年11月上旬,面向全市开展化学检验员、发电集控值班员、矿山救护工、工程测量员、电工及化工总控工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认定职业(工种)及等级

1. 化学检验员(中级/四级工)、(高级/三级工)

2. 发电集控值班员(中级/四级工)、(高级/三级工)

3. 矿山救护工(中级/四级工)、(高级/三级工)

4. 工程测量员(中级/四级工)、(高级/三级工)

5. 电工(中级/四级工))、(高级/三级工)

6. 化工总控工(中级/四级工))、(高级/三级工)

二、报名时间及地址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3日—10月18日。

报名地址:神木职业技术学院1号行政楼522办公室(神木市滨河西新区学苑路1号)。

三、报名材料

(1)技能等级认定评价中心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复印件。

(3)本人近期(6个月内)2寸白底证件照电子版,证件照图片格式为jpg,大小不超过90MB。电子证件照需要以“姓名_身份证号”(例:张三_124545.jpg)命名。(报名请加QQ工作群:680063965)。

(4)工作证明(学历证书专业与所报工种不一致的,需填写此表)

(5)扫描2024年职业技能认定信息登记表二维码填写信息。

(6)申报条件要求具备一定学历的,需要提交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申报条件要求具备一定级别职业资格(技能等级)的,提交原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他申报条件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四、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满3年。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满4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满1年。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应届毕业生)。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6)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注:一年内(取证日期起)已经取得任意技能等级证书的不予受理。

五、时间安排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时间以具体安排为准

六、收费标准

按照省人社厅《关于调整我省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陕人社函〔2018〕469号)和《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面实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通知》(陕人社发〔2020〕30号)文件精神,按照《陕西省职业资格鉴定考试收费标准》的规定进行收费。

七、注意事项

若报名人数不足,认定顺延至下一期。

八、成绩认定和证书颁发

理论知识考试、专业能力考核和综合评审均实行百分制,成绩均达60分(含)以上者为合格,合格者由神木职业技术学院技能等级认定评价中心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证书信息可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查询。

九、咨询电话

0912—8512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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