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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制度
来源:实训处 作者:王笑 发布时间: 2019-06-24 08:48 访问次数:

1.实验实训室的安全管理是实验实训工作正常进行的基本保证。凡进入实验实训室工作、学习的人员,必须遵守实验训室有关规章制度,没有经过培训学习和指导的教师和学生不得擅自动用实验实训室的仪器设备和安全设施。

2.实验实训室管理员作为实验实训室安全防护的第一责任人,应随时随地按照本制度进行检查,做好安全防护工作,相关部门要经常督促检查。

3.实验实训室管理员对不符合规定的操作或不利于安全的问题,有权提出询问;对不听劝告或有碍安全的人,有权停止其操作。各级领导、任课教师要支持管理员的工作。

4.实验实训室工作人员及参加实验实训的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安全条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5.实验实训室各种安全防范措施要准备齐全,各种安全规章制度要贴在墙上,各种安全设施不准任何人以任何借口借用或挪用。

6.实验实训室管理员及任课教师用电过程中,不得随意拉用临时电线。新建实验实训室的电源安装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协同实训-继教处安排。未经批准同意私拉电源线出现事故者,责任自负。

7.实验实训室要采取防盗措施,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实验实训室管理员应随时、定期对各实验实训室进行安全检查。

8.实验实训室根据自己情况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有放射性物质制定严格的保管使用制度;对有高频电流、超高电压、大幅度振动、强烈持续噪音和高温、高压、热辐射、极强光闪烁等场合及其有关设备,制定出严格的操作规章制度,以及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

9.每日最后离开实验实训室的人员要负责检查水、电、门窗等有关设施的关闭情况,确认安全无误,方可离开。管理员进行复查,确保安全。节假日前各管理员进行安全检查,并作好记录。

10.对实验实训室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整改,若发生安全事故,应在采取急救措施的同时立即如实上报有关部门,同时要保护现场。对造成安全事故者,应根据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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