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在学习、团委工作及社会活动中作出显著成绩的优秀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根据其贡献大小及表现情况给予奖励。通过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广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及其优秀团员在学校团学联的各项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激发他们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一、评选范围
1、优秀团支部:在校所有班级的团支部。
2、优秀团干部:各班团支部书记、组宣委员、宣传委员以及学校团委、学生会、社团联合会、艺术团的所有干部。
3、优秀团员:在校团员。
二、评选周期
每学年进行一次。
三、评选比例
1、优秀团支部:班级总数的10%。
2、优秀团干部:(1)以班为单位,在各班团支部书记、组宣委员、宣传委员里面评选一人;(2)团委、学生会、社团联合会、艺术团以部门为单位,干部人数的20%。
3、优秀团员:以班为单位,35人以下含35人评选1名,35人以上评选2名。
四、评选条件
1、本学年所有课程全部及格。
2、综合素质在班级前20名。
3、在学生组织(团学联艺)任职半年以上,工作有突出表现,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独立工作能力,善于团结学生并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并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五、评选程序
1、优秀团支部:团委组织召开各班团支部书记会议,进行评选。
2、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先由各班、各部门进行评议推荐,然后上报团委,最后确定评选结果。
3、评选结果汇总报经团委审核后,由校领导批准,经校委会研究通过之后,授予荣誉称号。
共青团神木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8年6月12日
//附件
优秀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评选办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