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公布2021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拟招生专业备案结果的通知》(教职成函〔2021〕9号),现将陕西省2021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备案结果(表1-表6)印发你们。
一、《2021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拟招生专业汇总备案结果》可在全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管理和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网址:http://jxjy.moe.edu.cn/)查询,具体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培养层次、学习形式、修业年限以平台公布为准。
二、教育部成人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和全国网络教育阳光招生服务平台将以备案的专业、专业点等数据作为招生管理服务的依据。各高校须严格按照教育部备案公布的招生专业组织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工作。跨省招生的专业按照拟招生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意见执行。
三、各高校要严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加强陕西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陕教高办〔2020〕30号)、《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办学管理的通知》(陕教高办〔2021〕9号)要求,把优化专业结构、深化专业质量,作为提高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质量的基础性、战略性、全局性工作,打造特色优势专业、办好急需紧缺专业,加强内涵建设,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四、省教育厅将不断强化省级统筹,把继续教育专业建设情况纳入我省2021年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年检内容,对于人才培养定位不适应社会需求、办学条件严重不足或教学管理不规范、不能保证教育质量的专业,责令其整改或停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