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韩城市教育局,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有关高等学校,省属各中等职业学校,有关培训机构:
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教师函〔2021〕6号),现就组织实施我省2021年度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国家级培训项目(以下简称“国培项目”)工作通知如下:
2021年度全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设置52个国家级培训项目,于2022年1月至2022年5月31日期间实施,详见国培项目实施安排(见附件1)。
全省职业院校在岗教师,所教专业或岗位与培训专业相符或相近,师德良好,身体健康。
根据我省国培项目需求调研和各有关院校专业开设情况,2021年度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国家级项目,计划培训3649人;按照“总量控制、对接需求、重点支持、适度调整”的原则分配参训名额(培训名额分配表详见附件2、3)。
国培项目培训经费由中央奖补专项资金支持,已经拨付承担国培项目的培训机构。各培训机构要严格按照国培项目经费管理规定,落实经费审计和预决算制度,严格经费支出,确保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弥补其他资金缺口,不得以管理费等名义截留、挪用。
(一)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院校要高度重视、统筹计划,按照分配名额,认真做好参训教师选派、组织报名、资格审核、信息传递等工作;12月17日前将《陕西省2021年度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国培项目参训人员汇总表》(见附件4)电子稿发送至省项目执行办公室邮箱,同时组织参训人员进行网上报名;对不符合培训资格要求的,各地和有关院校要重新选派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培训。
(二)各培训机构根据《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指导方案》和专家评议意见,进一步优化完善培训方案,强化学员服务管理,做好疫情防控等安全保障,确保培训工作顺利实施,并于12月17日前,登录教育部“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信息化服务平台”(http://202.113.245.38:8280/train/login.jsp),发布编班计划、开班通知、课程安排等相关材料,指导参训人员完成网上报名,及时审核参训人员资格,同时加强与省项目执行办公室的沟通,反馈相关信息;建立健全项目绩效目标考核和质量监控机制,保证项目实施绩效目标和质量,培训过程中要做好工作宣传、项目总结、典型经验提炼、成果转化运用推广等工作,项目完成后7日内向省项目执行办公室报送项目培训工作总结和绩效目标考核自评报告。
(三)参训人员登录教育部“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信息化服务平台”(http://202.113.245.38:8280/train/login.jsp),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和流程,12月31日之前完成网上注册和报名(报名地区验证码见附件1),所填报内容要详细、准确、规范;报名审核通过后,下载打印“报名表”按要求盖章,报到时交各培训机构;报到时间、地点、乘车路线等可直接与各培训机构联系,往返培训机构的交通费、食宿费,由本人所在单位按相关规定报销;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如期参训的,应及时与各培训机构联系,并填写《陕西省2021年度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国培项目参训人员变更申请表》一式两份(见附件5),报送各培训机构。
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网络监控和电话查访等方式,对培训机构的培训课程落实、培训团队结构与水平、培训实施流程、实践性培训、学员管理与评价和经费使用等方面进行督导检查,开展项目绩效目标考核。绩效考评结果和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将作为下一年度遴选承训单位的重要依据。
(一)省教育厅职成教处
联系人:滚多海 电话:029-88668625
(二)省项目执行办公室
联系人:罗栋 电话:029-33153021,18291036688
贾严鹏 电话:029-33151518,13196300111
地址: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咸阳市文汇西路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