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9年度科学研究计划的通知

来源:陕西省教育厅 作者: 发布时间: 19-07-11 19:28 访问次数:

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经学校遴选推荐,省教育厅组织审核、专家评审、厅务会审定和公示,最终确立了陕西省教育厅2019年度科学研究计划。现将本计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计划包括三类项目计划:专项科学研究计划、重点科学研究计划、服务地方科学研究计划,共计1211项。

1.专项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共1016项,其中:人文社会科学类专项462项,自然科学类专项554项目(见附件1)。

2.重点科学研究计划项目152项,其中,陕西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68项,重点实验室项目74项;信息保障专项10项(见附件2)。

3.服务地方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共43项(见附件3)。

二、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改进和加强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通知》要求,本计划已纳入2019年度省级财政教育专项资金分配因素中,省属高校统筹专项经费予以支持保障,其他高校统筹自有资金解决安排。信息保障专项经费由其他渠道拨付。

三、本计划项目严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各高校要加强对项目的组织实施和协调管理,及时通知项目负责人,尽快启动研究工作,确保项目按计划顺利实施和完成。

四、本计划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重点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和服务地方科学研究计划项目负责人须与省教育厅签订项目合同书。项目合同书按统一格式填写,A4纸印刷,一式4份。专项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由学校自行签订,作为项目组织实施和验收的依据。

五、本计划的项目名称、承担人个人基本信息及项目研究内容和预期目标等内容已通过陕西省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上传至省教育厅报备,研究内容和有关指标将作为项目结题、验收的依据,不可更改。若发现申报信息中有弄虚作假等不端行为的,即撤销立项。

陕西省教育厅

2019年7月8日

(全文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