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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2017-2018学年“国家助学金”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 2018-01-19 13:46 访问次数:

各系:

根据省资助管理中心工作安排,结合目前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核对进度。现决定开展我校“国家助学金”上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划分

校本部下拨名额特困20人,一般贫困86人。根据各系三年制学生人数比例,下拨名额为:

机电工程系:特困5人,一般贫困22人;

管理工程系:特困8人,一般贫困35人;

化学电力工程系:特困5人,一般贫困22人;

矿业建筑工程系:特困2人,一般贫困7人;

二、发放对象及标准

1、经“陕西省教育精准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核对通过的陕西籍建档立卡学生和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外省籍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每生每年6000元(3500元国家助学金+2500元学校补贴)。

2、报省扶贫办核实,确认补录非精准资助系统名单中建档立卡学生初步评为特困,每生每年3500元国家助学金。待省教育厅与省扶贫办统一核实后,确定是否发放2500元学校补贴。

3、非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根据班级民主评议和公示结果,特困每生每年3500元,一般贫困生每生每年2500元。

4、具体评选,请参照《榆林职业技术学院神木校区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执行。17级预科生不能参评,助学金等级需与贫困等级一致。贫困等级按照之前所评选的三年制学生贫困生库执行。(备注:各班实际建档立卡学生和之前所报建档立卡学生有出入,请各系认真核对,以学生处下发的《2017年秋季学期陕西省高等学校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信息核查明细表-最新(全)》为准,不在明细表里的有以下三种可能:1、该生在2016年1月1日前已脱贫,现不属于建档立卡户资助对象;2、该生确实不是;3、扶贫部门漏报了,这种情况让单独找我。在2016年1月1日前已脱贫的建档立卡学生,原则上要被评选为贫困生库的特困,和非建档立卡学生平等参评。)

三、报送材料具体要求

1、《2017—2018学年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获得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1,纸质版和电子版)。

2、《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1份(附件2,纸质版)。

3、上报时间:2017年12月11日(上午10点前);

联系人:赵新凯

联系电话:0912-8513032

18681906570

学生工作处

2017年12月8日

上一条:榆林职业技术学校神木校区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暂行) 下一条:关于报送2015年普通高校直招士官学生国家资助申请材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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